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后评价环境保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单位: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路
建设内容: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在建设过程中相较于审批环评出现以下变动:
由于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拟取消污泥离心脱滤工序,所有经浓缩池处理后的97%含水率污泥通过专管直接输送至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进行高压板框压滤脱水至60.7%含水率后进行焚烧处理,滤液水再通过专管回送至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调节池进行处理,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原有24台板框压滤机,拟增加4台,并对设备布局进行优化,调整污泥堆场和煤堆场。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1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汇总
环境要素 |
序号 |
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 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备注 |
|
X |
Y |
|||||||||
环境空气 |
1 |
1#规划居住区 |
281696 |
3346073 |
聚集区 |
人群 |
环境空气 质量二类区 |
SE |
1950 |
/ |
2 |
迎阳公寓 |
279579 |
3345509 |
聚集区 |
人群 |
S |
1183 |
/ |
||
3 |
2#规划居住区 |
277463 |
3346665 |
聚集区 |
人群 |
W |
800 |
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
||
4 |
大闸管委会 |
281135 |
3345754 |
约30人 |
人群 |
SE |
1821 |
/ |
||
5 |
滨海热电倒班宿舍 |
280470 |
3346049 |
约356人 |
人群 |
SE |
1226 |
/ |
||
6 |
水产养殖区 |
278072 |
3348766 |
水产 |
水产 |
NW |
1600 |
规划为工业用地 |
||
地表水 |
1 |
附近内网水域 |
/ |
IV类功能区 |
SE |
450 |
/ |
|||
SW |
470 |
/ |
||||||||
NE |
512 |
/ |
||||||||
2 |
曹娥江 |
/ |
Ⅲ类功能区 |
SE |
2264 |
/ |
||||
地下水 |
1 |
厂区及附近地下水 |
/ |
IV类功能区 |
/ |
/ |
/ |
|||
噪声 |
1 |
评价范围内声环境质量 |
3级 |
/ |
/ |
/ |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影响分析
本次后评价调整内容实施后,不新增废气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总量。根据大气预测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所有预测因子评价范围内最大网格以及保护目标的小时、日均、年均预测浓度值低于评价标准,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不会恶化周边大气环境质量。
2、地表水影响分析
本次后评价调整内容实施后,废水排放总量不增加,厂区内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作已完成,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带来恶化影响。
3、地下水影响分析
本次后评价调整内容实施后,不会加重对所在地地下水环境不良影响,企业已落实好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做好压滤干化车间、生产区、废水处理区等区域的防渗工作,在此基础上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影响分析
本次后评价调整内容实施后,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企业现状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带来恶化影响。
5、固废影响分析
企业各类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做到资源化、无害化,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6、土壤影响分析
本次后评价调整内容实施后,正常工况下,不会发生泄漏,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综上,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维持在现有等级,因此符合维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种类 |
措施名称 |
预期效果 |
废水 |
①严格控制江滨水处理厂97%含水率污泥入厂总量,安装监测系统; ②认真做好污水处理厂的人员培训,加强教育,提高责任心。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人员要实行岗位责任制,持证上岗,避免操作失误造成的环境污染。 |
达标排放 |
废气 |
①污泥堆场、压滤干化车间做好臭气收集处置; |
达标排放 |
固废 |
本项目不产生固废,压滤干化至60.7%的污泥入炉焚烧 |
无害化处理 |
噪声 |
①合理布局,室内隔声,安装减振垫; ②选用高效节能低噪设备; ③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及其降噪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更换,以减少机械不正常运转带来的机械噪声。 |
达标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分析,后评价认为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仍满足原环评批复要求,排放污染物满足现状标准要求。企业只要认真做好环保治理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该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后评价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公众反馈意见的途径
1、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2、征求意见的范围
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
3、公众提出反馈意见的主要途径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反映意见或建议。反馈意见或建议时请务必留下真实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1.9.22~2021.10.8
公示形式:1、在本项目建设单位网站上公示(网址:http://www.zjldrd.com/)。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信息公告栏公示。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王余奎 联系人:13588570674
2、环评单位: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71号帝凯大厦1-4-2102
联系电话:0571-22867286 联系人:袁利锋
3、 项目备案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5- 88604937
八、环境影响后评价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在报送环保部门审批前在环评单位网站公开(http://www.hzlqhj.net/)。
公告发布单位(盖章):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9月22日
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环境保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