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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公告

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技改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王工:13588570674

建设单位地址:柯桥区滨海工业区三期区块

环评单位: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袁工:0571-22867280

环评单位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71号帝凯大厦

项目建设地:柯桥区滨海工业区三期区块

建设内容:项目扩建1160t/h高温高压参数CFB锅炉,新建118MW13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改造现有5台锅炉(390t/h增容至3120t/h2110t/h增容至2175t/h)。技改扩建工程完成后,龙德热电装机规模为65机,其中锅炉额定蒸发量为870t/h,装机容量为87MW。项目烟气排放实现超低排放,达到国家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2.7-1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汇总

环境要素

序号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

/m

备注

X

Y

环境空气

1

规划居住区

281696.52

3346073.03

聚集区

人群

环境空气

质量二类区

SE

1950

/

2

规划居住区

279579.01

3345509.83

聚集区

人群

SE

1183

/

3

大闸管委会

281135.83

3345754.19

30

人群

SE

1821

4

滨海热电

倒班宿舍

280470.19

3346049.20

356

人群

SE

1226

5

水产养殖区

278676.46

3348194.78

水产

水产

NW

1000

规划为工业用地

地表水

1

附近内网水

/

IV类功能区

NE

512

/

2

曹娥江

/

类功能区

SE

2264

/

地下水

1

厂区及附近地下水

/

类功能区

/

/

/

噪声

评价范围内声环境质量

3

/

/

/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的实施,将为滨海工业区三期区块提供充足的热源,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采用配套完善的烟气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固体废弃物及噪声防治措施等,不改变选址区域的环境质量等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厂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并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和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运营期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主要包括:1#~5#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炉内喷石灰石脱硫(预留)+SNCR+活性炭喷射+布袋/电袋复合除尘+臭氧脱硝+石灰石-石膏脱硫+湿式电除尘+脱白”工艺的烟气处理系统净化后达标排放,6#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耦合脱硝+电袋复合除尘+石灰石-石膏脱硫+湿式电除尘+脱白”工艺的烟气处理系统净化后达标排放;对恶臭污染源采取有针对性的恶臭防治措施;产生的生产废水部分回用,剩余部分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纳管由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外排;项目产生的飞灰、炉渣、脱硫石膏,以及脱硫废水处理污泥、废弃布袋、废矿物油、废离子交换树脂、实验室废液、废滤布、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等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降噪措施等;专人、专门机构负责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制订“环保管理人员职责”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制度,加强污染治理措施的监督和管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或得到安全的处理、处置,具备满足环保设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运行的各项条件,周边环境能维持现有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总体来说,从环保角度上看,项目是可行的。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现场公示的形式,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张贴公示公告的方式进行,同时在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zjldrd.com/)进行网上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之内,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项目审批单位及项目拟建地环保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向上述单位申请查阅环评简本。环评报告在报批前将在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zjldrd.com/)进行全本公开。

公示时间:2019710日~2019723日。

建设单位将在本项目的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项目审批单位及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当地环保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联系电话:0575-84126293

审批部门:浙江省环保厅

联系电话:0571-28869059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 2019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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